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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车祸发生后的人身伤害赔偿 --- 无责任保险索赔(1) [打印本页]

作者: PingChen陈平    时间: 2015-7-4 22:29
标题: 车祸发生后的人身伤害赔偿 --- 无责任保险索赔(1)
据统计数字表明,尽管安省的道路安全在北美大陆名列前茅,每年仍有大约4万起车祸导致人身伤害或死亡,受伤或死亡的人数高达8万人。受伤者有两个途径可以申请赔偿:第一,向保险公司进行无责任保险索赔;第二,受伤者可向造成事故的肇事司机提出民事诉讼并附带民事赔偿。本文主要讨论第一种赔偿,即无责任保险索赔。

安省强制所有车辆购买保险,在车祸导致人身伤害或死亡时申请赔偿的顺序大致为:

如果在车祸发生时,受伤者正驾驶自己的机动车并为该车保险单的受保人,受伤者可以向自己的机动车的保险公司索赔。

如果在车祸发生时,受伤者正驾驶配偶或父母的机动车,且配偶或父母为该车保险单的受保人,虽受伤者自己没有受保,他/她仍可以向该机动车的保险公司索赔。

如果在车祸发生时,受伤者正驾驶雇主的机动车,受伤者可以向雇主机动车的保险公司索赔。

如果在车祸发生时,受伤者并非驾驶、而是乘坐他人的机动车,受伤者可以向该机动车的保险公司索赔。

如果在车祸发生时,受伤者所乘坐的机动车没有保险,但有其它车辆卷入同一车祸,受伤者可以向卷入同一车祸的任何车辆的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受伤者受保于自己的机动车的保险公司,即使事发当日伤者并为驾驶自己的车辆,伤者也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较为极端的一种情况是,受伤者是行人,在车祸发生时,没有自己的机动车保险,也没有配偶或父母的保险可以依赖,并且在车祸发生后,肇事车辆逃逸,因此无法向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索赔。这种情况可以概括为,在车祸中受伤的人不可能向任何保险公司索赔,针对此种情况,安省特别设立了一个机动车索赔基金,为这些受伤的人提供赔偿。

无责任保险在某些情况下不提供某些赔偿款项,这些情况包括伤者未经同意私自驾驶他人的汽车,伤者没有有效驾照,伤者酒后驾车,或伤者正在利用汽车进行某项刑事犯罪活动等等。

此外,当安省居民在北美(美国和加拿大)其它地区发生车祸,可以选择按照安省保险法在安省申请保险索赔,这样可以避免在其它司法管辖区进行保险索赔的种种麻烦。同样,在安省发生车祸的非安省居民,可以选择在安省申请保险索赔,尤其当安省法律优于其所居住地区的赔偿政策。

由于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伤害保险为无责任保险,无论受伤的人是否对车祸负责,保险公司都有义务向伤者进行赔偿。尽管如此,作者仍建议索赔时有律师协助。

第一,索赔过程复杂繁冗,除保险法之外,另有多项法律法规对保险索赔程序进行规范制约。没有受过法律训练的人很难了解受索赔人在索赔过程中的所有权利。

第二,索赔过程中需要依赖大量医生及专家医生的诊断,律师可根据初期诊断结果向客户建议专家医生,以获取足够医疗证据证明受伤程度。

第三,由于保险赔偿只规定最大赔偿数额,而没有就某一伤情规定固定赔偿数额,赔偿金根据每个伤者实际情况所订,所有和解均由保险公司与索赔人私下达成且为不对外公开的保密信息。有律师协助,可以周全的考虑到受伤者全部的伤情并考虑所有可索赔的款项,收集足够证据,从而和保险公司达成对索赔人最公正的和解。

第四,如果和解未能达成,律师可以协助调解,仲裁甚至上庭,为索赔人争取最大利益。

第五,律师可就车祸情况建议伤者是否起诉肇事司机以获得更多赔偿,就此主题作者将在其它文章中讨论成功案例。

一般而言,有律师协助的赔偿金额和没有律师协助的赔偿金额往往有天壤之别。

此文仅做学习与交流之用,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及建议,作者不对任何人依赖此文所做任何决定而导致的任何后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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